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更换住院部和门诊部楼顶供水管道项目(项目编号:BYCG-2026-003)拟组织院内公开招标采购,通过价格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更换住院部和门诊部楼顶供水管道项目
2.项目编号:BYCG-2026-003
3.采购预算金额:79000元,超出采购控制价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我院住院部及门诊部楼顶的供水PVC管道,因长期暴露于户外环境,老化情况较为严重,存在多处破裂隐患,且已无法维修。为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现需对上述管道进行整体更换。具体详情详见附件。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水电专业安装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匹配的经营内容,并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①若营业执照未明确列明相关经营范围,需提供经营范围附表;②所投产品的合格证等相关许可证书);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须提供开标日前七日内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须提供两年质保;
5.需提交安全承诺书(格式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交履约能力承诺函);
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时须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可辨,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并逐页加盖公章。未盖章或盖章不清晰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0.投标人须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仅对部分内容投标的视为无效。须完全符合本项目所有要求;
11.在采购评审过程中,在符合所有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将优先选择报价合理且较低的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优先考虑服务质量更优者;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服务未达要求或明显劣于其他报价较高供应商,则该供应商不予优先考虑。最终将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12.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5年3月30日15:00 时(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四、报价文件的数量及密封要求
1. 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须提交一式三份,采用固定胶装方式。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报价文件的密封:报价文件需进行严格密封,并在指定位置清晰填写报价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同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 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其正式性和有效性。
4. 若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五、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https://baoting.hainan.gov.cn)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www.btxrmyy.cn)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2.联系人:王女士
3.联系电话:0898-83661521
4.邮寄文件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县人民医院门诊部4楼招采办
附件: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更换住院部和门诊部楼顶供水管道项目清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