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关于本单位询价、询价采购、价格比选等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6/7/24 15:48:51
依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敦促函》要求,现就我单位2025年8月1日以来发布的询价、询价采购、价格比选等各类招标采购公告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经核查,我单位上述时段发布的部分招标采购公告,存在部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标准的问题。鉴于对应采购项目均已全部完成,且相关公告公示时效已届满,现依规明确:2025年8月1日以来我单位发布的所有存在相关问题的询价、比价、招标采购公告全部自动废止,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及约束效力。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对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规范询价采购、价格比选、招标公告发布等全流程工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把公告审核发布关口,杜绝同类问题发生,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