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救护车及医疗设备项目选聘专业资产回收机构(第三次)市场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8/13 15:22:12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拟对救护车及医疗设备报废项目选聘专业资产回收机构(第三次)(项目编号:BYXJ-2025038)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预算、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救护车及医疗设备报废项目选聘专业资产回收机构(第三次)
2.项目编号:BYXJ-2025038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需报废资产账面价值为123.33万元,需要回收处置的项数为27项,现拟通过选聘专业报废资产回收机构进行询价回收。具体报废资产详见附件。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人需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废旧医疗设备资源回收、车辆回收、各类废旧金属、非金属再生资资源进行回收处理,办公设备、家电产品、电线电缆、计算机相关产品、电路板制品、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仪器仪表、各类机械设备废旧资产的回收处置等相关服务且符合采购需求的营业项目;
4.持有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中选后需出具正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资料,并协助医院完成报废车辆的注销手续;且具备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符合报废项目处置清单内报废资产所需的资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以合理价格比选最高价格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0:30 时(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3.可接受邮寄报价,以询价小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递交报价时间。
四、报价文件要求(未满足以下要求视为无效文件)
1.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一份,固定装订。
2.报价文件的密封: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适当位置填写询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提供的所有报价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中的大写和小写报价不一致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五、询价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询价人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2.询价联系人:王女士
3.联系电话:0898-83661521
4.询价人地址:海南省保亭县杏林路人民医院招采办公室
附件1: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救护车及医疗设备报废项目处置清单
附件2: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救护车及医疗设备报废项目选聘专业资产回收机构(第三次)市场询价清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