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选取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7/28 12:23:21
本批项目通过院内公开询价比选方式选取:眼科医疗设备、器械一批、病毒性肝炎筛查试剂、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移动核酸采样工作站5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选取五个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编号:BYCG-202207-004
3.眼科医疗设备、器械一批、病毒性肝炎筛查试剂、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移动核酸采样工作站5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4.预算金额: 0.00元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及方式
报名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工程项目须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代理机构简介。
2.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工程项目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证明。
5.报价函(报名单位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照单个项目的下浮率进行填报,填报的下浮率必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且后两位数字不能相同、不能使用“0”数字;各项目填报的下浮率小数点前两位数的第一位数字不能相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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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依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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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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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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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疗设备、器械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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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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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筛查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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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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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氯酸钠消毒液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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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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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核酸采样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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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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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重要材料。
7.投标资料一式三份,固定胶装。将响应文件密封后装入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上标明“密封”字样和项目名称,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8.报名方式:邮寄(以业主收到时间为报名时间)或现场报名。邮寄时必须在收件人地址后面备注项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 至2022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恕不接收。
报名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办
联系人:隋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1521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 15 :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保亭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
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比后以最大下浮率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若因特殊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依评标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为中标人。
八、发布媒体
本公告及公示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发布。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