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人民医院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外包-价格比选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9/13 10:59:31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外包(采购编号:BYCG-202108-005)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院内价格比选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价格比选项目的名称、用途、采购预算、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保外包;

2、用途:工作需要;

3、采购预算:99721.16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分包情况:一批不分包;

5、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消防设备维修服务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价格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9月13日起至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亭县保城镇宝亭大道路县人民医院招投标办;

3、报名时须出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10:30-11: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1年9月17日上午11:00 时(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保亭县保城镇宝亭大道路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五、报价文件的数量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的数量:报价文件一式叁份,固定胶装。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2、报价文件的密封: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在适当位置填写报价单位全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www.btxrmyy.cn)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采购项目联系人:隋先生;

3、联系电话:0898-83661521;

4、采购人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1年9月13日